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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出台钱江特聘专家计划实施办法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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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进国内外智力资源,加快高层次人才集聚,今年5月份,杭州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最近,杭州市人事局又出台了《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计划实施细则(试行)》,并就2007年度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岗位申报工作进行了部署。 “特聘专家”的岗位 [ “钱江特聘专家计划”主要面向国内外,寻找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高级专家,采用柔性化政策(即不迁户口、不转关系、不挖人才),专职或兼职主持我市的科技创新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办法》规定,杭州市各类企业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都可以申请设置 “特聘专家”岗位。 “特聘专家”的岗位范围,一是对杭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在学术、技术上达到省内领先,或有可能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重点建设学科或科技项目,二是处于省内外学科发展前沿,有望实现重大突破的新兴学科或能填补本市空白的学科、项目。 “特聘专家”的条件 “特聘专家”基本条件包括:要在科技创新第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行业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省内领先或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特聘专家”的职责 主持重大科研(科技)项目研究或科技成果转化;传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或关键技术;领导本学科人才梯队建设;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省内领先或国际、国内先进水平。 “特聘专家”的选聘 《办法》规定,设岗单位必须面向国内外(杭州市的除外)公开招聘“特聘专家”,按照公开招聘、专家评议、评委会复审、人选公示等程序进行。“特聘专家”岗位首先由所在单位提出设岗申请,经各区、县(市)人事局等部门进行初审后,由市人事局为主,会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专家人选名单。“特聘专家”实行岗位聘任制,总聘期至少1年,一般不超过3年,实行一年一聘,考核合格的可续聘。聘任期满,聘任合同自动解除。 “特聘专家”的待遇 “特聘专家”首次聘任后,将获得由杭州市人事局颁发的《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荣誉聘书》。受聘专家每人每年享受的津贴及报酬不低于20万元,在聘期内,“特聘专家”由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0万元的工作津贴,要求设岗单位给予专家的报酬及直接支付生活补助按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配套。各区、县(市)和国家级开发区的企事业单位的“特聘专家”工作津贴,由市本级财政承担50%,各区、县(市)和国家级开发区财政承担50%。设岗单位为“特聘专家”提供的相应待遇所需的资金,企业在“管理费用?技术开发费”科目中列支,事业单位在“事业支出”或“事业基金”科目中列支。如果“特聘专家”符合杭州市人才居住证制度要求,可以办理人才居住证,享受相关杭州市民待遇。“特聘专家”每年选聘一次。“十一五”期间,杭州市的特聘专家将达到100名左右。 申请设置“特聘专家”岗位所在单位条件 (一)具备支持该学科发展、项目研发的学术、技术优势和 综合实力; (二)能够为专家提供必要的研发经费以及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申报程序 基层单位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提出设岗申请,按隶属关系分别上报市直主管部门(市政府直属单位)或各区、县(市)人事局。无上级、主管单位的,按属地关系报各区、县(市)人事局。由市直主管部门(市政府直属单位)征求同行专家意见或各区、县(市)人事局征求同级科技局、财政局和同行专家意见,审核同意后报送杭州市人事局。 上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杭州市人事局已于近日部署了2007度“特聘专家”岗位的推荐工作,申报日期到10月15日截止,11月底前公布首批特聘专家岗位。区人事局将于本月24日召集相关部门和有关重点企业人力资源干部布置这项工作,各有关单位必须将《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岗位申报汇总表》(1份)、《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岗位设置申请表》(一式5份)于10月10日前报送萧山区人事局(以上表格可以从萧山人事编制网上下载)。 实施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计划,是推进人才强市、人才强区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申报工作。 丁伟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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