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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事局:应届生可先见习后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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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人事局、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南方人才市场获悉,下月5日和19日,人事局将举办“广州生源2006年应届毕业生准就业见习活动匹配会”。学子们可在匹配会上找到见习单位,实现先见习后就业。 见习制度主要面向广州生源毕业生 今年4月,广州市相关规定出台,提出广州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准就业”见习机制,以帮扶学子就业。广州市人事局表示,该见习制度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到6月底已经离校毕业但还没有找到工作的广州生源大学生。 其实,广州组织大学生就业见习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不过之前的见习,参与学生少,提供见习岗位的企业更少。为此,人事局决定在下月5日和19日,连续举办两次大规模的准就业见习匹配会,地址设在南方人才市场(天河路198号精典大厦六、七楼)。 本次匹配会属公益性质,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可凭“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卡”免费进场。而在广州地区办理工商注册或法人登记,或外地企业驻广州办事处,并具有见习条件、确有用人需要和接受高校毕业生意向的企事业单位,均可免费进场。 用人单位先垫付见习补贴 见习期间,广州市财政给予每名见习学员每个工作日15元的生活补贴,每人每个月最多按照22个工作日计算。 按规定,由用人单位先向学员按月垫付见习补贴,所需费用待见习期满后,按照实报实销的原则划拨。 见习期限一般为1个月,如见习学员或见习单位确有需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并提出书面申请,报市人事局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超过双方约定的见习期仍继续使用的,按建立劳动关系处理。 来源: 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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