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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积极部署开展“2006再就业援助月”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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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06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和春风行动的通知》(劳社部函[2005]22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2005年底至2006年春节前,我省开展了以“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共同努力”为主题,以“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送补贴”为主要工作内容,以尚未就业的和已就业尚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尚未就业的并轨人员、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中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为重点服务对象的“2006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全省人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活动期间全省家访援助对象17608人;免费发放再就业政策宣传资料89105份;集中安排3517个就业岗位,其中“4050”人员公益性岗位1296个;制定计划服务书5718份;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600余人;增设服务窗口34个;新增落实社会保险补贴1748人;实现就业2104人;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服务19310人次。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一是领导重视,措施得力。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国务院对就业再就业政策进行延伸、扩展、调整和充实的第一年,开好头、起好步,直接关系到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大局。按照厅领导的要求,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广大援助对象的心坎上,省厅及时转发了劳动保障部的《通知》,对援助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计划拟制、工作目标和责任的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市县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保障落实”的原则,迅速成立了由人劳局领导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并抽调专人制定活动计划,精心组织实施,主动向政府主管领导汇报工作、听取指示,加强与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协调,确保了政策落实、资金到位,为援助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深入宣传,广泛发动。为了使每一位援助对象了解党和政府的就业再就业政策,做到清楚政策、明白权益、力争就业,各级人劳部门按照“宣传通俗易懂、政策深入人心、服务热情周到”的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到街道社区、厂矿企业、商业闹市、车站码头等人员较为集中的地方摆摊设点宣传,开展现场咨询,并通过进家入户、宣传车流动宣传、开通热线咨询电话以及在电视、报刊等媒体开设政策宣传专栏等形式,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活动。三亚市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在三亚电视台和《三亚晨报》开辟专栏。万宁市采取宣传车流动宣传与有线广播电视、用工信息宣传咨询栏定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国务院《通知》精神。活动期间,各地还采取了以典型引路的再就业先进经验推广方式,收到了较好效果。临高县在全县范围内挑选出十个具有代表性的创业典型进行表彰,并树立五个“再就业示范点”,推广成功人员再就业经验,广泛宣传再就业先进事迹,使失业人员从自己的身边找到学习的榜样,坚定了再就业的信心。其他市县也通过设立现场咨询服务台,发放再就业政策宣传册,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关心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解决难点,积极落实各项政策 在去年开展援助活动的基础上,各地针对今年的新政策、新情况,围绕突出重点,完善政策,落实社会保险补贴,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使各项援助内容真正落实到援助对象。 一是结合本地实际,扩大援助范围。海口市将“零就业家庭”和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军转干部纳入重点援助对象范围,提出要确保50%以上的“零就业家庭”有1人以上落实就业岗位。三亚市将援助对象扩大到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员。 二是制定具体工作目标,完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临高县对800名出中心和享受失业保险期满仍未实现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接续。琼海、万宁、澄迈、儋州等地积极筹集资金,为“4050”人员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和提供职业介绍补贴。东方市和五指山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对岗位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 三是开展社保补贴落实情况大检查,并针对不同人员采取不同方法落实社保补贴。活动期间,各地围绕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情况,对没有兑现社保补贴的人员进行认真清查核对,对已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和在新开发公益性岗位上实现再就业的就业困难对象,以及尚未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期间的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 (三)大力开发适宜失业人员的就业岗位 援助月活动期间,各市县针对下岗失业人员的特点,进一步加大就业岗位开发力度,集中征集了一批适宜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信息。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岗位开发有了“新特点”:一是岗位开发有较强的针对性。主要表现为新岗位大多门槛较低,学历要求不高,基本上是在高中以下或无学历要求;年龄多为40岁左右或无年龄限制;工种主要是当地的一些对技能要求不高的工作。如屯昌县的各类木料加工厂;临高县的瓜菜和水产加工等。二是岗位信息公示渠道增加。各市县通过公告栏、新闻媒体、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发布有针对性的就业信息,并依托乡(镇)、街道社区保障平台上门服务,为有就业愿望的援助对象提供符合其条件的就业信息。屯昌县还利用县电影院电子显示屏公示招聘信息。三是援助月活动更加人性化。澄迈县本着“以人为本、真情服务”的宗旨,从人劳局、就业局、社保局、农保局抽调部分人员组成多个工作组,将《再就业优惠证》和公益性岗位逐一送到援助对象手中。琼海、东方等地依托街道、社区,将开发的公益性岗位,逐家逐户送上门,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四是各市县普遍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招聘活动。各市县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广泛联系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非公有制单位和第三产业,开展招聘活动。援助月活动期间,全省共组织招聘会25场,参加人员达12169人次。 (四)强化再就业培训,提高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 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普遍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活动。各职业技术学校联合社会办学机构,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及失业人员不同层次的要求,提供了20多个职业工种、54个培训班的再就业培训信息,涉及物业管理、厨师、插花、计算机操作、家政服务等多个热门工种的免费培训项目。以定岗培训为重点,切实做到按照失业人员的需要设置培训内容。针对春节前,外来务工人员返乡腾出就业岗位,部分岗位急需人员的实际情况,各级培训部门将培训重点放在了市场急需的家政服务、保洁、物业管理等培训项目上,为有就业愿望的失业人员积极创造培训机会,帮助他们提高技能,实现再就业。针对大龄就业困难人员文化素质偏低、业务技能单一的特点,各地在活动期间集中选择了一些适合“4050”人员从事的职业、工种,开展针对性免费培训和个性化指导,提高他们的就业技能,结合技能培训情况,及时将收集的各种创业项目、再就业项目送到大龄就业困难人员手中,并为他们提供再就业场地,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帮助他们重新走上就业之路。 (五)深入开展就业服务 作为2006年工作的开端,各市县将援助月活动与就业服务“新三化”紧密结合,作为关心人民群众生活、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按照人本服务的要求,围绕下岗失业人员的实际需要,主动提供上门服务、贴近服务、及时服务和诚信服务,开辟政策咨询、社保补贴、就业指导、税费减免和证照办理等“一站式”服务,积极探索再就业援助的长效机制。一是合理安排再就业资金,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便利条件。万宁市利用再就业资金专门为下岗失业人员开辟了一条商业街,组织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二是将各项补贴落到实处。活动期间,海口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下岗失业人员,主动落实补贴金额135万元,解除了企业和下岗失业人员的后顾之忧,有效地促进了再就业工作的开展。三是积极开展职业指导,帮助下岗失业人员了解当前的就业形势,分析自身就业条件,选择求职方向和培训需求。各市县充分利用入户走访、政策咨询、招聘洽谈会等形式,开展职业指导,全省共制定计划服务书5718份。四是通过各种途径宣传、讲解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的政策和程序;讲解个人档案保管及其他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的规定和办理程序;讲解领取失业保险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有关规定。活动期间,共为3165名失业人员提供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服务,为2548人提供了档案代管及其他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为3745名失业人员提供了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指导服务。 三、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形成再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实施再就业援助,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解决就业困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是在当前形势下促进就业,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是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作为市场就业机制下的一项重要工作,再就业援助活动应该长期坚持下去。 海南省是一个年轻的小省,城市化水平还比较低,但建省后,特别是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把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地方目标管理体系,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措施。国务院36号文件的下发,以及近几年“再就业援助周”和今年的“2006再就业援助月”活动,进一步丰富了援助制度的内容,我省各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将以此为契机,按照胡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六个坚持”的明确要求,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联系工作实际找差距,扎实工作,开拓进取,把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就业再就业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再就业援助制度,不断强化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更好地为广大失业人员谋利益、服好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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